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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和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两个 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取消工作的通知

桂残联字2018108号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和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两个

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取消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残联: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改革精神,为规范政务服务工作,我会对各级残联所负责的“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和“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两个公共服务事项提出了取消申请,现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已同意。请各市、县(区)残联及时与当地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对接,认真做好清理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要求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规范办理。

 

附件: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对自治区残联

申请取消公共服务事项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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