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残联字〔2018〕123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助盲就业脱贫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残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8〕40号)精神,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残疾人联合会 财 政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贫困视力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加快推动贫困视力残疾人实现就业脱贫,按照《中国残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8〕4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到2020年,以我区就业年龄段建档立卡1.03万名持证视力残疾人为重点,组织动员有就业意愿的贫困视力残疾人开展以推拿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和支持,帮助更多的视力残疾人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增收。
二、行动举措
(一)核定底数
根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年度数据及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对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视力残疾人进行精准核实,并对动员后有意愿参加培训的视力残疾人建立实名档案,制定年度具体培训任务目标和就业服务工作计划。
(二)实施培训
各级残联根据精准核实的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贫困视力残疾人数据,科学统筹制定年度培训任务目标和工作计划。
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有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特教学校(盲校)、残疾人培训基地、盲人按摩实训基地、保健按摩店等机构,采取集中办班培训、“师带徒”等有效方式,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开展推拿保健按摩培训,提升视力残疾人劳动就业技能。
2.依托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优先安排贫困视力残疾人参加技术培训,同步开展贫困视力残疾人的文盲扫盲工作,提高他们适应新生活、学习文化技能和参加生产劳动的综合能力。
3.充分利用国家“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和帮助贫困视力残疾人精准获取培训资源,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集中培训后的自我提高能力。
4.充分发挥盲人医疗按摩规范化实训基地和盲人保健按摩师规范化实训基地等盲人按摩技术资源优势,斟选有临床基础的推拿技师或盲人按摩创业带头人,开展保健按摩骨干师资培训和雇主培训,进一步提高视力残疾人推拿按摩技能和推拿按摩服务机构经营管理水平。
(三)培训要求
按照相关培训标准,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推拿、定向行走、生活能力、通用盲文等)规范开展培训。
1.推拿培训机构应具备理论、实操教室,能够提供培训期间的食宿;授课教师应具备推拿按摩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
2.推拿培训内容及要求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保健按摩师职业标准》。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应不少于480学时。对首次参加培训的贫困视力残疾人,培训课程可设置2—3月实习期,实习期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就业扶持
1.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和各类就业服务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做好用工单位及贫困视力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登记,加大对贫困视力残疾人就业的推荐力度。加强本地与经济较发达地区用人单位的对接劳务输出服务,开拓视力残疾人就业岗位。
2.鼓励用人单位吸纳视力残疾人就业。对按比例、超比例安置视力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奖励措施。用人单位吸纳首次就业的视力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促进就业补贴。
3.鼓励、扶持贫困视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对创业开店的视力残疾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招录一定数量视力残疾人、符合辅助性就业机构条件的保健按摩机构,按规定给予场地、设备、残疾职工社会保险、无障碍环境建设等补贴补助。
4.各地残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发适合视力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就业岗位,建立一批视力残疾人培训、就业示范机构。
5.优先为贫困重度视力残疾人就业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先为贫困视力残疾人就业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助力贫困视力残疾人就业脱贫。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残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残联部门要精确核准就业年龄段贫困视力残疾人实际数量和就业状况,摸清培训、就业需求,建立完善的培训就业实名制档案,组织贫困视力残疾人进行推拿等职业技能培训;财政部门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同做好培训及就业服务工作;扶贫部门积极开展社会动员与宣传,全力支持贫困视力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实现就业脱贫。
(三)加大宣传引导。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助盲就业脱贫”典型人物和事迹;充分发挥各地盲人协会宣传、动员、引导作用,组织成功贫困视力残疾人推拿师现身说法,引导贫困视力残疾人增强信心、参加培训、走向社会;让社会更多了解贫困视力残疾人、关心帮助他们。加大贫困视力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大力宣传用人单位招录视力残疾人后所能享受到的优惠政策,稳定从事推拿服务的视力残疾人就业岗位,扩大视力残疾人的就业规模。
(四)做好统计总结。各地要依据本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由各市残联牵头,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总结工作,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报送自治区残联。
附件:各市就业年龄段持证建档立卡贫困视力残疾人数量表
附件
各市就业年龄段持证建档立卡
贫困视力残疾人数量表
(截至2018年2月)
序号 | 市 | 人数 |
1 | 南宁市 | 916 |
2 | 柳州市 | 842 |
3 | 桂林市 | 778 |
4 | 梧州市 | 553 |
5 | 北海市 | 72 |
6 | 防城港市 | 88 |
7 | 钦州市 | 390 |
8 | 贵港市 | 666 |
9 | 玉林市 | 827 |
10 | 百色市 | 1498 |
11 | 贺州市 | 578 |
12 | 河池市 | 1771 |
13 | 来宾市 | 673 |
14 | 崇左市 | 678 |
合计 | 10330 | |
就业年龄段标准: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